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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考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告
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以原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主体,划入原旧城公司、城发公司、中心区发展公司、供水集团、水环境处理公司、康居公司、教育产业公司,优化组建的乐清市属国有独资公司。2021年以来,又相继成立了城投环境公司、供应链公司、生态环保等子公司。城投集团注册资本金8.52亿元,总资产规模519亿元,信用等级AA+。营业范围涵盖城市建设和城市运营两大板块,是乐清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运营平台。
为了适应集团转型发展的需要,在优化现有人力资源配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集团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等专业方面技术和管理人才,经乐清市人力社保局、乐清市国资办审核,报乐清市人民政府同意,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国有企业工作人员5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素养,身体健康。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⑤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⑥与本企业负责人员有丈夫妻子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和相关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1、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须将相应的课程等证明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查认定。
3、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有明确岗位)或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及历年参保证明。历年参保证明与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单位需一致,该工作经历不包括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5、招聘职位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任职期职称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23年1月6日—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15-17:00)。
报名流程: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形式,最终报名成功以现场资料审核确认为准。
3、报考人员需通过你自己所报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若报考人没办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将材料按照《报考人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顺序整理,并现场提交给工作人员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检查,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将会收到相应的电话或包含考试时间及地点的短信通知。原则上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不能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数或不开考。招考计划取消的,通过电话通知的形式征求报考人员同意后调剂至其他合乎条件的岗位。
5、本次招聘计划内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无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温馨提醒:报名时间结束后审核不通过的,将不再予以改报)。
6、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现场进行笔试缴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
3、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依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照考试人数全部列入拟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和拟面试对象将在乐清人才官方网()上公布,公示期3天。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发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2、资格资格复审结果在乐清人才官方网()上发布,请重视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放弃本次面试资格。凡在面试3天前,由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向企业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占岗位总成绩的50%。
3、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依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视为放弃本次招录资格。
2、加分(总分):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建设学科)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加2分(该项累计最高加2分);注册会计师或岗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2分(该项累计最高加2分)。加分项累计最高加4分。
1、根据总成绩,按招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审核对象。若两人总成绩相等,以岗位有优先条件者排位在前,若岗位优先亦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亦相同者,加面试一场。
2、具体入围对象名单将在乐清人才官方网()上公布,不另向个人发放通知。届时请报考人员重视。政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政审或政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乐清人才官方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1、体检、审核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乐清人才官方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的有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不是录用。
3、对确定的录用人员一律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2、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3、学历专业。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可以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对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为维护国有企业公开招考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考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审核、公示、录用所有的环节中发现与招考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本次招考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公开招考考试的辅导培训。
8、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其它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9、涉及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事项,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线年乐清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一览表.xlsx
附件4-1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doc